2011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重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奋斗目标,顽强拼搏,积极进取,整体工作跃入全省先进位次,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组织开展了“阳光2011”严打整治、禁赌“打虎行动”、命案攻坚、“清网行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亮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绩,有力提升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市公众安全感达到94.99%。在公安部部署开展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取得了逃犯落网总数、公安部AB级和部督逃犯总数、故意杀人等重点案件逃犯总数、综合绩效考评等多个全省、全国第一,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省公安厅发嘉奖令2次,发贺电16次,并为南阳13个县级公安机关荣记集体二等功,13名民警荣记个人一等功,153名民警荣记个人二等功。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对南阳市公安局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希望市公安局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市公安局学习,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公安局 集体二等功 决定
N001-2012-001161 | 文 号宛政〔2012〕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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