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标准》和《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四日

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

(一)平原县市区面积10000亩以上,山区县面积5000亩以上,其中百亩高产攻关田1个,集中连片,空间开阔,土地平整,土质较好。

(二)示范区内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相连。农田格式化,林网建设整齐一致,树种选择合理,生态景观效果明显。区间道路布局合理,路面平整硬化,适合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

(三)田间排灌设施完备、先进,农田电网配套,旱能浇、涝能排,排灌保证率100%。

(四)达到“五个一”规范建设标准,即树立一块标牌、设计一张标示图、建立一本档案、编印一套技术资料、建立一个基础数据库。

二、经营机制

(一)区内土地流转规范有序,50%以上的耕地由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统一进行生产经营。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比较完善,统一开展耕种、排灌、植保、管理、收获等社会化服务,社会化服务覆盖率80%以上。

三、标准化生产

根据生产实际,分作物制定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完整、规范的生产技术档案。

(一)制定优化品种布局、配方施肥、综合病虫草害防治、防灾、抗灾、减灾等生产技术规程。技术规程具有先进性,在传统栽培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当代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结合本地实际有所创新。技术规程具有针对性,紧密结合当地生产实际、气候特点、品种特性,制定出解决个性问题的技术措施。技术规程具有可操作性,群众按照技术规程能够下地操作,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示范区内实行“六统一”,即统一供应良种,统一机械作业,统一秸秆还田,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统一技术培训指导。

(三)示范区内管理精细,作物长势整齐一致。种植模式为小麦-玉米或小麦-水稻。

四、产量指标

示范区内粮食年亩产达到1000公斤以上。百亩高产攻关田内粮食年亩产达到1200公斤以上。

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每个县市区要建设一个高标准的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时间5年不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每年进行综合考评验收。

二、考评内容

考评总分100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

(一)基础设施(24分)

1.示范区面积:平原县市区10000亩以上,山区县5000亩以上,百亩高产攻关田1个,3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计分:(1)示范区面积没有达到市里要求的;(2)没有到户面积台帐的;(3)示范区内抛荒或“插花”种植5%以上的。

2.农田格式化、集中连片、土地平整,3分。农田形状不规则,扣1-2分;田面有明显落差,扣1-2分。

3.区内道路成网,路面平整硬化,布局合理,适宜大中型农机下田作业,3分。机耕路设置不合理,扣1分。

4.农田林网建设良好,2分。林网不整齐的扣0.5-2分。

5.排灌分系,每块地都能独立排灌,2分。排灌不分系扣0.5分;有不能独立浇灌的田块,扣0.5-1分。排灌渠达到三面光要求,排灌保证率100%,2分。达不到三面光的扣0.5分;排灌率低于100%,按比例计分。

6.农电线路、变压器齐全,3分。达不到要求的,视缺损情况扣1-3分。7.领导重视,管理规范,机构健全,政府每年有财政投入,4分。“五个一”落实到位,标牌和档案达到要求,2分,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1分。

(二)经营机制(20分)

1.区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50%,6分;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3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所在乡镇有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机构,2分,没有则不得分。耕地全年无抛荒,1分。

2.区内统一经营服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3-5家,5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3.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现代经营主体在关键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且社会化服务覆盖率80%以上,6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三)标准化生产(26分)

1.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2.5分;技术规程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每项0.5分。

2.实行“六统一”,8分。百亩高产攻关田要统一品种,示范区内品种不能多于3个,良种覆盖率100%,2分;每多1个品种扣0.5分,良种覆盖率以2个百分点为一档,每少一档扣0.5分,扣完为止。病虫草害统防统治覆盖率100%,2分;覆盖率以5个百分点为一档,每少一档扣0.5分,扣完为止。秸秆还田率80%以上,1分;低于50%不得分,50-80%之间按比例计分。统一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90%以上,1分;低于90%,按比例计分。统一机耕深耕85%以上,1分;低于85%,按比例计分。技术人员服务到位,每年至少培训2次,1分;培训1次,0.5分,没有培训不得分。

3.田间管理良好,作物整齐一致、长势均衡,2分。

4.建立了规范、完整的生产技术档案。对创建过程制作多媒体视频,进行多媒体总结汇报,12分。

(四)产量(30分)

示范区内粮食单产达到目标产量,20分;超过目标产量1%加0.5分,最多加10分;达不到目标产量的,按比例计分。百亩高产攻关田内粮食单产达到目标产量,10分;超过目标产量1%加0.5分,最多加5分;达不到目标产量的,按比例计分。

三、考评办法

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南阳市农业局负责召集专家评审组(见附件)具体实施考评工作。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专家评审组通过听取示范区工作汇报、查阅示范区建设档案、现场测产、抽样调查、问询农户等方式,对每个示范区进行综合考评。市政府根据考评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专家评审组


附 件

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专家评审组

为客观公正评价各县市区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万亩粮食高产示范区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主要负责示范区建设的考核评定排序。示范区考评工作实行专家负责制。专家评审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玉生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成员:翟心田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农技推广研究员

许晓生  市农技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张澎海  市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曾显光  市植保站站长、农技推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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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12-001246 宛政办〔2012〕1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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