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南阳市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实施整改方案

4月20日—2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南水北调办等七部门,对我市2011年度《长江中下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组反馈意见,为尽快纠正《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考核组提出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采取综合措施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全面整改,全面提升唐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水平,确保唐白河水质不断改善,促进唐白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整改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确保考核组反馈的意见和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范,运行稳定,污染防治档案齐全,环境管理制度健全。

(二)水质目标

南阳市3个考核断面,白河新甸铺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唐河埠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白河翟湾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三)项目建设目标

力争年底前全部启动《规划》涉及我市的25个水污染防治骨干项目,年底前完成已开工项目主体工程,并进入调试阶段。

三、整改措施

(一)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针对这次考核组提出关于赊店酒业有限公司、新野华兴酒精有限公司存在工业废水用冷凝水进行稀释排放及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厂区内生活污水用冷凝水进行稀释排放的问题,唐河县双凤明胶厂没有按规定对含铬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导致污泥中含有大量铬污染物等问题,所在县区政府要专题安排部署,环保部门要派专人驻厂督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5月30日前整改到位。同时,各县区政府要举一反三,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做到一企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二)控制新建项目,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工程减排。根据唐白河流域的环境容量,实行倒逼机制,严格控制唐白河流域涉水项目建设,确保氮、磷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严格按照国家新颁布的行业排放标准要求,对造纸、石油化工、制药、酒精等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强化排污企业完善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已建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大投入维护好现有污水管网,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收水率不低于90%,推动设施尽快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征地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今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尽快启动官庄工区5万吨/日处理能力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对现有的镇平、方城、南召、社旗、桐柏、西峡、淅川、唐河、新野、内乡及市污水处理厂实施一级A提标改造,以全面提高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综合处理能力。三是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对现有污泥的消毒杀菌处置,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确保进入垃圾处理场的污泥含水率低于60%;加快推进市污水处理净化中心污泥处置工程,确保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各县区也要积极推进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项目建设,2015年底前,所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无害化集中处置。

(四)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一是尽快编制唐白河流域畜禽养殖发展规划,核定畜禽养殖量,划定禁养、限养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要加快拆除,并恢复耕地;限养区内的养殖场要控制养殖规模并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和制定综合利用措施,减少畜禽养殖业污染。二是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做到“乡有机构,村有专干”,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三是利用“环农工程”等新技术新手段,结合农村连片综合整治,把农村污水、农村垃圾等面源污染物转化为高效生物制肥,全面替代化肥、农药,减轻农业污染源对唐白河水质的污染。

(五)强化唐白河沿岸环境综合管理。一是及时准确掌握唐白河沿岸污染物排放情况,尤其在枯水期,要对个别排污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必要时可采取调水措施,增加唐白河生态流量,防止水质污染因子超标。二是控制唐白河沿岸1公里内非生态保护性开发,控制唐白河沿岸采砂、选铁造成的侵蚀和生态破坏,取缔水质监测断面上游10公里内采砂、选铁活动,防止影响水质监测结果,确保监测值真实、可靠。三是强化项目管理,推进《规划》项目建设进程,未启动的水污染防治项目5月30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在建项目力争年底前进入调试阶段,已完成项目要完善其污水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水污染防治项目的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环境效益。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实施月报和考核制度,每月3日前调度项目的进度和实施情况。

(六)加强环境监管。一是提升执法监察能力,强化环境监督执法和污染源监控能力。重点工业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在线监控、检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规范排污口设置,实现环境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督查企业污染治理情况,杜绝污染治理系统不启动、治理效果不达标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用冷凝水稀释等现象。一经发现要依法查处,并实施停产治理。三是对产生一类污染物或重金属的工业企业,要加强其污染物的处理、处置,确保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四是加强水质监测。市环境监测站重点配置一些分析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仪器设备,县区站要重点补充必要的仪器设备,形成由国控、省控、市控监测断面组成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对主要河流跨市界、县界水环境质量的全面监控。五是建立自动化、立体化的应急监测体系和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社会联动的综合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指挥综合反应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规划》实施,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委书记李文慧为政委、市长穆为民为指挥长的高规格指挥部。各县区要比照成立相应的机构,强化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督促协调目标任务的实施,及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唐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市政府已将《规划》实施列入政府责任目标。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目标办、市监察局要加大督察督办力度,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考核标准对各县区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各县区政府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达标的县区,暂停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安排国家、省环保补助资金。

(三)多方筹措资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对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税收等实行政策优惠;对农业源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量大面广的项目,实施“以奖促治”等政策,充分调动政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主题词:水污染 防治规划 整改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220 宛政办〔2012〕5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5-29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