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2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南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宛发〔2011〕9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中心城区中小学“大班额”现象和学生“入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扩大资源作为推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坚持以新建为主、改扩建为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速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促进教育资源适应城镇化进程和人民群众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中原经济区南阳主体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建设任务
2012年,市中心城区共安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9所(新建4所、改扩建5所);其中,卧龙区2所,宛城区2所,高新区1所,市直4所。2012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计划投资8924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经费5255万元(含市财政预留市二中资源整合资金1000万元)。全部项目完工后,共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14300个;其中,新建学校增加学位11550个(含幼儿园学位1050个),扩建学校增加学位2750个。各学校基本情况及建设安排如下:
(一)新建学校4所。总投资5405万元,市财政奖补资金3186万元,新增学位11550个(其中幼儿园学位1050个)。
1、卧龙中学。学校位于北京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南200米,占地93亩,规划规模为36班的初中。一期建设校舍13000平方米,项目投资1300万元,市财政应补资金1040万元(2011年已拨付200万元),2012年先期安排补助资金400万元,年底按进度支付剩余补助资金。
时间要求:2012年底前所建校舍主体完工,2013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市十三小学。新校区位于高新路与一中路交叉口西南角,征地73亩,规划建设54班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期建设教学楼7000平方米,建设费用700万元。征地款1095万元,市财政征地补助876万元,预拨开建费300万元。
时间要求:2012年底前完成征地,并开工建设,2013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市政府幼儿园新校区。新校区位于高新路与一中路交叉口西南角,征地33.9亩,规划建设30班规模幼儿园。规划建设校舍8000平方米,建设费用800万元。市财政拨付征地款510万元,预拨开建费100万元。校舍建设费用由学校自筹,市财政贴息,本金纳入市财政预算逐年偿还。
时间要求:2012年完成征地,年底前开工建设,2013年6月底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4、市一中新校区。位于南阳新区北环路以南,黄河路以东,白桐干渠以西,规划次干道以北区域。征地772亩(实际用地517亩),规划建设120班规模(高中72班,初中48班)完中。2012年市财政补助1000万元。
时间要求:争取201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13年6月底前一期工程完工,12月底前完成全部征地工作。
(二)改扩建学校5所,总投资3250万元,市财政奖补资金1800万元(含市财政预留市二中资源整合资金1000万元),增加建筑面积29500平方米,新增学位2750个。
1、市三十一中(原七里园乡中)。占地42亩,现有16个教学班,在校学生830人。规划规模为24个教学班,新建教学楼3500平方米,增加学位400个。项目投资350万元,2012年,市财政预拨补助资金180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2、市七小。占地35亩,现有43个教学班,在校生3980人。规划规模为54个教学班,新建教学楼3500平方米,增加550个学位。项目投资350万元,2012年市财政预拨补助资金180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市六十五小。占地面积34.5亩,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生1277名。规划规模为36个教学班,新建综合教学楼4500平方米,增加学位600个。项目投资450万元,2012年市财政预拨补助资金240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4、市二十八中。占地面积94.5亩,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生1800名。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36班规模,做好学校整体布局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2012年新建综合教学楼60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项目投资600万元,2012年市财政预拨补助资金200万元。
5、市二中。学校位于市中州路28号,占地70亩,校舍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在校学生5200名,学校规划规模48个教学班。拟在校园内新建食堂餐厅和教学楼,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投资1500万元,新增学位600个。从市财政预留市二中资源整合资金中支付1000万元,其余资金学校贷款、财政贴息。
时间要求:以上改扩建学校2012年8月底前办完前期相关手续,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底前主体完工;2013年3月1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三)其它建设任务。在完成以上建设任务的同时,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继续做好以下学校的建设工作,市财政补助资金269万元。
1、高新区白河南产业集聚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征地136亩,新建一所60班规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建设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2012年底,根据工程进度据实结算,按规定补助资金。
2、南阳新区新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初中和小学规划规模各为24班,幼儿园为30班。2012年底前完成立项、规划选址、征地报批手续和校园总体布局规划等工作。
3、市二十一学校。做好二期工程初中部附属项目建设,2012年7月底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建设资金由区政府先行筹措,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4、市二十二中西校区厕所等附属项目。预算资金80万元,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实际投入由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核准)。
5、市十二小白河南校区附属项目。预算资金189万元,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工程实际投入由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核准)。
6、南阳理工学院基础教育学院整合为市直中学工作。
7、市十二小老校区建 设工作。
8、2013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前期准备工作。
三、建设主体
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按隶属关系实施建设和管理。卧龙区政府负责市卧龙中学、市三十一中、市二十一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宛城区政府负责市十三小、市七小的建设与管理;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六十五小、高新区白河南产业集聚区新建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南阳新区负责所属新建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建设与管理,市政府幼儿园新校区的建设与管理由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同时,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还要做好2013年新建改扩建学校前期准备工作。
四、资金筹措
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资金采取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办法解决。市、区财政要保障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学校建设,并从中心城区年度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主要用于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对市政府审定的建设项目,经市财政评估中心给予评估后,按项目建设面积每平方米由市财政定补800元。新征土地依照国土部门核定的基准地价,由市、区财政按8:2分担,据实结算。市财政资金要专款专用,其奖补资金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同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超出市政府建设方案建筑面积和投资预算的,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或市教育局负责。各区(管委会)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振强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伟、市教育局局长柳克珍任副组长,市发改、规划、国土、财政、住建、公安、人社、编办等部门和卧龙、宛城区政府及高新区、南阳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柳克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学校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 二是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各部门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对于新建、改扩建学校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理学校建设相关手续。市教育局负责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根据国家、省有关标准,结合南阳实际,科学规划和确定新建、改扩建学校办学层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负责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负责会同人社部门合理调配教师资源,促进各学校均衡发展。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将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按期拨付工程资金;落实市直学校新增教师工资待遇,保证学校公用经费。市人社局负责审定市直学校扩容后新增教师选聘方案,并会同市教育局负责教师招聘的具体实施工作。市编办负责解决学校扩容后新增教师编制问题。市规划局负责审查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市发改委负责办理项目立项和施工建设手续。市人防办负责办理项目人防手续。市国土局负责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市住建委负责办理图纸审查、相关学校拆迁、项目墙改、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等手续。市文广新局负责办理项目文物勘探手续。市城管局负责办理项目绿化手续。市地震局负责办理项目地震评价手续。市消防支队负责办理项目消防手续。市气象局负责办理项目防雷手续。市环保局负责办理项目环保手续。南阳供电公司负责办理学校新增用电手续。市水务集团负责办理学校新增用水手续。三是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市政府将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列入今年“十项民生工程”之中,纳入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各区政府(管委会)区长(主任)为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中心城区学校建设的督查力度,每两月通报一次工程建设进度,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按规定时限完成目标任务的区或部门,实行奖励并落实奖补资金;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区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二)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标准,确保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严把进度、规范操作和建筑质量关。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半月上报一次项目进展、资金投入、整改落实等情况。市政府将组织教育、住建、质检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督导检查和目标过程考核。各区(管委会)要对建设项目进展、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把每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三)落实相关政策,减免审批费用。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省、市有关减免中小学建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优惠政策。经市政府审定的所有中心城区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参照《南阳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宛财综〔2010〕9号)要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05号)文件精神,对市级及市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墙改费、土地管理费、绿化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除上交省财政外),均予以减免;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规划测绘费、规划服务费和咨询费、图纸审查费、抗震评价费、避雷检测费、土地勘测定界费、文物勘探费、环保评价费等服务性收费等,按最低标准收取。
附件: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振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柳克珍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郭 鹏 市政府副秘书长、地震局局长
李 鹏 市发改委主任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宋海瑜 市规划局局长
包建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廖玉安 市住建委主任
夏广军 市编办主任
王金彦 市人社局副局长
袁耀生 市文广新局局长
宋宽军 市环保局局长
马建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绍华 市人防办主任
雷智勇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 军 市气象局局长
汪天喜 市林业局局长
李守强 市水利局局长
武晓东 市拆迁办主任
罗岩涛 卧龙区政府区长
王 庆 宛城区政府区长
郭 斌 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孟庆剑 南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立庆 南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莉 市水务集团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柳克珍副 主 任:李元章 卢明韬 王建生 王中昌
项目组组长:李元章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资金组组长:卢明韬 市财政局调研员
规划组组长:王建生 市规划局副局长
土地组组长:王中昌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主题词:2012年 中心城区中小学校 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通知
N001-2012-001136 | 文 号宛政〔2012〕42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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