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宛政办[2007]36号

淅川县、西峡县、内乡县、邓州市人民政府,市南水北调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及水土保持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10号)和《省发改委关于报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成员联络员名单的函》(豫发改地区[2007]643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我市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协调,根据省联席会议的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省辖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和市政府要求,研究我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中我市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制订和协调落实我市项目年度计划。通报各成员单位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厅际联席会议和省政府报告。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办、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淅川县、西峡县、内乡县和邓州市人民政府组成。
市发展改革委为联席会议牵头组织单位,市南水北调办承担具体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席会议工作形式
联席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两种形式。根据不同会议内容,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省辖联席会议和市政府。联席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研究我市涉及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明确的各项任务,每年5月和11月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顾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在市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地区科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南水北调办环境移民科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各单位意见,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会议,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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