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南阳向东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召发改[2012]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根据2012年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安排,同意建设南阳向东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南阳市高新路以北、312国道以南。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972万平方米,拆除原有74栋1610套56000平方米危旧住房;异地新建总建筑面积133766平方米住房,共1610户。修建道路7.5公里,敷设供水管网7.5公里,供气管道7.5公里,消防设施管道7.5公里,电线电缆14.94公里及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351万元,水、电、路、气、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费用3649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4025万元,职工集资解决24975万元。
五、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报告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宛规地字2011第16号),建设用地土地证(宛市土国用2011第00020、0129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宛环审[2011]38号),原生活区土地证(召国用2006第0024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审批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南阳 向东 机械 工矿 改造 可行性研究报告 核准
N010-2013-000006 | 文 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 | 发布日期201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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