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阳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批复

 

南阳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南阳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院文[2012]15号文)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南阳市中心医院(儿科)成立于2008年,是市本级一级儿童专科医院,服务于南阳市13个县市区和部分毗邻省区,南阳市中心医院(儿科)原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但南阳市现有少年儿童约300万人左右,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任务十分繁重,病区加床、预约候床等现象十分普遍,不但不能满足患者的诊疗要求,而且还存在着医疗隐患,医院在快速发展满足患者需求的同时,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的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医院发展中的“瓶颈”。为充分挖掘和发挥市中心医院(儿科)的技术潜力,满足更多患者对卫生医疗条件的需求,南阳市中心医院(儿科)综合大楼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拟建在南阳市中心医院院内,工农路与光武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建儿科综合大楼一幢,地上十六层、地下一层整体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2000平方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7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四、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能极大的改善就医环境,提高儿科医疗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来自当地及临近地区的患者提供更加良好、舒适的就医环境,进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环保与节能

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和节能有关政策进行。

六、安全

请按照省政府[2008]120号令第四条安全评价要求执行。

七、招标投标

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批复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宛环函[2011]66号、宛市土国用(2004)第07632号、宛环审[2012]57号、宛规地字(2012)第36号宛发改资源【2012】748号及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函等。

请据此批复,抓紧时间,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步工作,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南阳市 市中 医院 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示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10-2013-000071
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2-10-1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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