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社旗县《关于调整变更社旗县文化会展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请示》的批复

 

社旗县发改委:

你委呈报的《关于调整变更社旗县文化会展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的请示》(社发改[2012]125号)收悉。

2010年市发改委已对《社旗县文化会展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宛发改产业【2010】437号文件进行了批复。但该项目因建设用地和资金筹措等原因至今未能开工建设。为把社旗县文化会展演艺中心建设项目打造成项目精品,提高社旗县城市文化品位,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并考虑到社旗县经济增长发展变化的情况,同意对该项目作出如下调整变更: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150万元,其中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150万元,其余10000万元资金由项目法人通过BT模式,筹措解决。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总占地100亩,总建筑面积为30758.9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1、社旗大会堂:建筑面积5453.7平方米;

2、图书馆:建筑面积3095.2平方米;

3、文化馆:建筑面积3610.8平方米;

4、文化产业及文化市场管理中心:建筑面积3630平方米;

5、戏曲培训传承大厅:建筑面积3095.2平方米;

6、文化产品策划、经营与会展大厅:建筑面积5937平方米;

7、民俗文化展览与经贸会展大厅(地下):建筑面积5937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法人

社旗县翔宇文化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址

社旗县城红旗路西段

五、项目规模调整变更后,采取省支持服务业引导资金与社会资金区别对待的方式分别组织。省支持的150万元服务业引导资金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招商引进的社会资金部分按BT模式运作。

六、本批复的文件有效期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请据此抓紧开展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政策规定落实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社旗县 关于调整 会展 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 内容 请示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10-2013-000063
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2-11-0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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