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批复

 

南阳市官庄工区产业发展和公共建设局:

你局《关于呈报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宛官产业[20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官庄工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环境,减少污染,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同意建设唐河县城污水处理扩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官庄工区张店镇南马庄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9.6亩,项目远期设计规模为日处理3万吨污水,近期主要建设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及污水收集管网27.322公里。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

四、该项目总投资8872.3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章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节能要求。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报告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七、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南阳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规划意见》(宛规函[2012]155号),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宛环审[2012]353号),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南阳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用地的意见》(宛国土资函[2012]14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审批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南阳市 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核准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10-2013-000079
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2-12-1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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