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社:
你单位宛报政字[2012]23号《关于呈报南阳报业大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及新闻采编、印务、发行、报业经营的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你单位建设南阳报业大厦。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光武东路路北,独山大道与光武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用地面积为29.66亩,建筑面积为4379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闻编采、经营管理、会议、停车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六、据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批准。
本审批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限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审批有限期内未开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南阳 报业 可行性研究报告
N010-2013-000118 | 文 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 | 发布日期2013-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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