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撤销龙兴乡设立潦河坡镇的请示》(宛龙政文〔2011〕5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南阳市卧龙区龙兴乡撤乡建镇批复》(豫民行批〔2013〕11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区撤销龙兴乡,设立潦河坡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请做好撤乡建镇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主题词:卧龙区 龙兴乡 撤乡建镇 通知
N001-2013-000152 | 文 号宛政办文〔2013〕11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04-27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