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3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和社会化防控,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消防保障。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全市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宛城区等7个县区和市财政局等10个市直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0日


附 件


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和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7个)


宛城区 卧龙区 高新区 桐柏县 方城县
唐河县 西峡县


二、先进单位(10个)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安监局  市卫生局
市民政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文广新局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主题词:表彰 消防工作 先进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4-000059 宛政〔2014〕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02-2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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