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引领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规划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作用和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的统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规划体系,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规划是各级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加强规划引领,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领导方式和城乡建设发展模式的现实需要,是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客观要求,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现代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施政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推进南阳跨越发展,着眼长远发展,作出了以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对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使原有规划体系和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凸显出来。一是对规划引领的认识不到位,没有把规划工作摆到着眼长远、谋划全局的位置,规划编制整体水平不高;二是规划体系不完善,不能全面涵盖全市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重要领域,部分规划之间缺乏统筹;三是部分原有规划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需要,亟需按照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要求重新编制或加以修编;四是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重编制轻实施现象比较普遍,随意变更规划和违法违章建设等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崛起的进程,必须下大力气尽快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为统领,按照“一统四抓三关键”的要求,牢固树立规划引领理念,着力强化全市上下“学规划、懂规划、用规划、守规划”意识,把做好规划引领工作作为转变领导方式、发展方式、工作方式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规划的科学引领、统筹协调、空间资源配置作用,积极完善规划体系,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全面助推“三个南阳”建设。

目标任务。按照规划纲要、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层级,加快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按照市、县、镇、村四个层级,总体、专项和重点区域三个类别,加快形成功能协调、体系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形成层级明确、依法施行、管治有效的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管体系,切实维护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全面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引领带动和支撑保障作用。

三、重点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树立“规划是生产力,规划出竞争力,规划创造价值”的理念,坚持规划先行,发挥规划统筹全局、指导实践的作用,加强对各类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保护,努力实现全市理性发展、高效发展和科学发展。

(一)推出一批规划成果。坚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全市所有地域全部纳入规划范畴,以战略思维和长远眼光,围绕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和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着眼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文化特色彰显,在产业布局、城乡建设、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等方面推出一批规划成果,形成完备的规划体系。

 

1.按照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要求,全面修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原则,对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发展规划出台前编制的经济社会领域市级发展规划(包括“十二五”规划体系内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和专门就某项工作任务编制的专门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进行全面修编。各规划承担单位10月底前完成修编任务,年底前履行报批手续并颁布实施。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通过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县(区)同步组织对各自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

 

2.完善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2014年,完成《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和上报工作,完成《南阳市新型城镇体系规划》等3项规划的报批工作,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单元规划》等2项规划的评审工作,完成《中心城区郊区总体规划》等2项重点规划的成果编制工作;2015年,完成《中心城区功能布局规划》等6项重点规划的成果编制工作,构建科学的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提升城市承载力。

 

3.完善中心城区城乡规划体系,完成一批亟需编制的专项规划成果。继续拓展专项规划编制范围,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2014-2015年,完成《南阳市排水(雨水、污水)工程规划》等4项规划的报批工作,完成《南阳市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等10项市政类专项规划、《南阳中心城市组团交通体系规划》等10项交通类专项规划和《南阳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等14项其它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完善中心城区生态环境规划,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功能。2014-2015年,抓紧完成《温凉河综合开发规划》、《南阳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南阳市中心城区白河两岸建筑风貌控制规划》、《南阳白河国家湿地公园景观规划》等6项规划成果的报批工作,完成《南阳中心城市组团绿道规划》、《畅通南阳规划》、《中心城区内河水系综合开发及景观规划》等7项规划成果的编制,进一步加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力度,完成《古城风貌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8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逐步编制完成中心城区所有城乡规划成果及年度重点工程规划,并进行整合,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完整的中心城区规划体系,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宜居度,增强承载力、辐射力。

 

5.加快县域规划编制进度,构建县、镇、村规划体系框架。各县(区)抓紧修改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并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加快县城总体规划编制步伐,2015年年底前,桐柏、南召、唐河、淅川、方城等5个县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抓紧完成城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完成产业集聚区空间发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完成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景观、生态绿化4个专项规划评审,完成“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街区”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评审,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40%以上,并完成成果评审。加快51个(以《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宛发〔2012〕30号文为准)规划修编工作,更有效地指导镇区规划的编制。启动经批准的“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按年度计划推进。

6.积极推进县城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打造科学完整的县域规划体系。2015年年底前,完成县镇两级总体规划和主要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加快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及各专项规划编制步伐,及时启动需要修编的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年度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消防工程规划、城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等16个专项规划;完善市重点镇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工程规划、绿地景观系统规划、消防工程规划、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5类专项规划,其中部分具备条件的重点镇发展成为小城市,使全市的城镇化水平有显著提高。

(二)建设一支规划队伍。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规划人才的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规划管理队伍和技术骨干队伍。市规划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乡镇规划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各县(区)要积极探索规划体制垂直化管理模式,健全乡镇规划管理机构,建设乡镇规划队伍,确保乡镇机构有2名以上专职规划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有1名兼职规划员具体负责规划工作。切实加强规划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定期组织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人员培训,分期分批选派优秀规划工作人员到大专院校、规划设计研究机构学习深造,全面提高规划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建立柔性人才引进机制,充实专家库,探索兼职兼薪办法,聘请有能力、有水平、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人才,到南阳兼职,在借助外力、为我所用的同时,通过传、帮、带提升我市规划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成一批规划展示设施。各县(区)要把规划展示设施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县(区)有展示馆、乡镇有展示室、行政村有展示板。规划展示设施要具备展览、公示和宣传功能,突出展示产业布局、美丽乡村、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等方面内容,做到适时更新,向公众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规划成果和规划信息,使社会公众可以及时了解规划编制和规划项目审批、实施的动态信息。展示设施要同时满足服务招商引资、学术交流、旅游推介等方面的活动需要。市规划局要制定规划展示设施建设方案,确定展示馆、展示厅、展示板的建设数量、责任单位、建设标准、建设进度。各县(区)要组织专门力量,落实建设方案、建设地点和建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底前新形成一批规划展示设施。

(四)形成一套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积极探索强化规划引领的实现途径,努力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1.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和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规划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规划编制后要及时履行审批程序。规划一经批准实施,要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修改或调整的,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审批程序,防止“建设牵着规划走”现象继续发生。

 

2.严格规划执法。各县(区)、各部门要自觉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落实和对重要节点的管理控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违法违章建设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严重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不能以罚代拆,确实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国土资源、监察等执法部门要建立预防、发现、审查、处理等工作协作机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规划实施监管体系。

 

3.着力构建城乡规划管理网络。各县(区)对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规划工作要实行统一管理,积极推进规划管理职能向乡镇延伸,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规划管理网络。加快推进规划与地理空间数据共建共享,形成覆盖全市的规划与地理空间数据库,建立市区统一、全市共享的规划管理和监管信息系统,力争2015年实现全市空间信息的共建共享。

 

4.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公众代表参与规划制定、审查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专家意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确保规划的合法性、严肃性和科学性。坚持和完善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在城市(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重要的详细规划,以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村庄规划等规划编制期间,要适时向社会公示规划方案,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规划的调整、项目的实施、规划违法案件的查处,也必须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布,实施“阳光规划”,努力使社会公众参与到各类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与监督等各个环节,真正体现规划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规划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县(区)一把手要牢固树立“规划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抓落实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机制。

(二)强化考核督查。把强化规划引领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作为一项重点专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进度和完成时限,对各县(区)和各部门进行专项绩效考评。市“一改双优”办要加大对规划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积极、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县(区)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年底要把规划引领工作成效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排出名次,通报结果。

(三)改进规划编制方式。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要求,积极改进规划编制方式,确保规划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和规划专业要求,又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积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选择优秀规划设计单位,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和质量,实现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高度统一。

(四)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三个确保”的要求,即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胜利实现、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际性进展,结合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十三五”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早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大规划经费投入。完善市和县(区)两级财政安排规划经费的渠道和机制,将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增加规划研究、城市设计和规划编制的经费投入。

附件:南阳市城乡规划体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5日

 

主题词:健全 规划体系 强化 规划引领 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4-000242 宛政〔2014〕4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08-1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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