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
2014年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对外开放度,突出特色产业,壮大主导产业,推动大开放、大招商工作深入开展,增强新上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拉动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省对外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工作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考评机制,引导各地各部门凝神聚力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建设工作,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强大动力。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重实绩、看实效、看落地原则,通过对项目的考评体现对县区政府的考评;
(三)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三、考评对象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评选条件及计分办法
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当年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县(区),有资格推荐本地当年开工建设、投资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或2000万美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参加考评。以参评项目的考评结果确定县(区)名次。
(一)基本条件
当年开工建设、投资规模在1亿元人民币(或2000万美元)以上且综合建设进度达到30%以上的得基准分(100分)。分期建设的项目只考评当期。
(二)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加相应分数。加分可累计计算。其中第4、第5两项分值不重复计算,同时符合该两项条件的取最高分值计分。
1.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项目加1分;
2.列为当年省重点推进的项目加1分;
3.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加1分;
4.国内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加1分;
5.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加2分;
6.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投资项目加1分;
7.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加2分;
8.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加5分;
9.招商引资增速前3名的县(区)和增量前3名的县(区)各加1分。
(三)限制条件
1.参评项目必须是主导产业项目;
2.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类项目不得参评;
3.相同产品的项目原则上只评定1家。
五、监控机制
对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四报两评”制度。各县区每月向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四个方面的情况:
1.新签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情况;
2.本地主要领导同志参加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3.新筛选的招商引资目标企业名录;
4.前期开工项目进度。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县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两项评比:
1.前期已签约项目落地进度;
2.本期签约项目。
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点评、通报,年底总评,以项目评定招商引资工作;每评定一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奖励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管委会)100万元。
六、考评组织
考评工作在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实地考察。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阶段性督查,年底组织考评小组,在县(区)申报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掌握项目建设情况,为评选排名提供可靠依据。
(二)综合评价。考评小组根据县(区)申报材料、平时监控情况和实地考察情况,对参评项目量化评价,并排出名次。
(三)审定公示。评选结果经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在市主要媒体上公示。
本办法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月报表
主题词:招商引资 工作 考评 办法 通知
N001-2014-000298 | 文 号宛政办〔2014〕52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10-09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