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社旗县陌陂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4〕46号),同意你县撤销陌陂乡,设立陌陂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你县要做好撤乡建镇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主题词:社旗县 陌陂乡 撤乡 建镇 通知
N001-2015-000108 | 文 号宛政办〔2014〕8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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