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南阳市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总量预算管理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健全机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二、编制依据

(一)《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14〕94号)。

(四)《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宛政〔2012〕56号)。

(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2〕77号)。

(六)《南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七)《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工程201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5〕9号)。

三、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和目标年:基准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15年。

控制因子:根据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 3 -N)、二氧化硫(SO 2 )、氮氧化物(NOX)作为主要污染物控制因子。


四、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2015年,我市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84200吨以内,相对2014年削减2.65%,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41558吨以内,相对2014年削减2.43%;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0259吨以内,相对2014年削减4.11%,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排放量控制在5687吨以内,相对于2014年削减3.66%;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7100吨以内,相对于2014年削减1.14%;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83700吨以内,相对2014年削减7.28%。


全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减排任务量为:化学需氧量6210吨,其中工业和生活减排任务量为4953吨;氨氮899吨,其中工业和生活减排任务量为675吨;二氧化硫2320吨;氮氧化物9330吨。


全市2015年重点污染物许可预支增量为:化学需氧量2290吨,其中工业源为410吨;氨氮287吨,其中工业源为29吨;二氧化硫430吨;氮氧化物560吨。


五、主要减排措施


通过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等措施,形成2015年主要污染物实际减排量。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


1.工程减排


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工程:南阳市白河南污水处理厂、内乡县湍东污水处理厂等23座新建污水处理厂以及南召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1万吨/日,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4210吨、氨氮减排量494吨。


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程: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废水实施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8吨、氨氮减排量3吨。


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工程:对南阳市垃圾处理场、西峡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淅川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3家垃圾处理场渗滤液进行工程治理,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92吨、氨氮减排量33吨。


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对内乡县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江园二十场等62家养殖场粪污水进行治理,对方城县司延民养殖场等19家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关闭,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129吨、氨氮减排量371吨。

 

2.结构减排

 

通过关闭河南赊店老酒股份有限公司酒精生产线、河南省淅川县丰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预计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386吨、氨氮减排量235吨。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


电力行业工程治理:对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海晶碱业有限公司、河南天冠燃料乙醇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自备电厂实施工程治理,新安装脱硫、脱硝设施,预计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3900吨,氮氧化物减排量1060吨;对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8台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脱硝工程治理,预计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6400吨。


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对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烧结机实施脱硫工程,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2000吨。


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对中国联合水泥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等9家水泥企业实施脱硝工程,预计可形成氮氧化物减排量2980吨。


非电企业工程治理:对河南省淅川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细化工厂催化裂化装置实施脱硫工程,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160吨。


结构调整减排:通过关闭南阳德润化工有限公司、新野新大地化工有限公司、镇平县中德木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预计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1800吨,氮氧化物减排量600吨。机动车污染减排: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和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制定机动车准入规定和“黄标车”限行制度,逐步推进车用燃油品质配套升级,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力争2015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或略有下降。


六、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7945吨,排放量预计比2014年削减4.78%,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5816吨,排放量预计比2014年削减4.45%,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氨氮:2015年,全市氨氮减排量预计为1136吨,排放量预计比2014年削减6.60%,其中工业源加生活源氨氮减排量预计为765吨,排放量预计比2014年削减5.18%,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二氧化硫:2015年,全市二氧化硫新增量预计为1320吨,减排量预计为7920吨,比2014年削减7.58%,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四)氮氧化物:2015年,全市氮氧化物新增量预计为2760吨,减排量预计为11060吨,比2014年削减9.92%,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根据《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将各县(区)年度预支增量、总削减量和控制排放量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考核,引导其加大减排力度,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高效利用环境资源,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和升级。


(二)严格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宛发〔2008〕3号)的规定,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抓好重点工程减排。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脱硝工程、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工程、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及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电厂脱硫、脱硝设施、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水泥厂脱硝设施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减排能力。


(四)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着力改善环境质量。以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强力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全力推进污染减排,着力改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


(五)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为切实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将总量减排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或没有经过总量排放指标合理置换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区域,一律实行区域限批。


(六)强化环境监管。实行污染减排月报季报半年公示制度,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督导。通过强化现场执法、完善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比对和在线监控系统、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及减排项目的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七)强化污染减排责任。总量减排工作涉及环保、发改、住建、财政、统计等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减排任务。环保部门负责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关污染减排的产业政策和规划;监察部门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问责;工信部门负责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及督促落实;工商部门负责对关闭企业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和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电力部门负责对依法关闭(或拆除)企业(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住建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中水回用及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日常维护及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治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污染减排的财政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落实;统计部门负责提供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农业部门负责有关畜禽养殖沼气工程项目的指导和推进工作;畜牧部门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治污技术指导,引导和推进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建设,利用各类扶持资金重点向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倾斜;环保、公安、质检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二手车转入标准和机动车环保标志、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公安部门牵头,商务、交通运输、环保等部门配合,负责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确保全市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科技部门负责加强科技攻关,推进先进污染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污染减排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减排工作。


附件:1.南阳市2015年度各县(区)污染物排放量计划控制指标
2.南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一览表

 

附件1.南阳市2015年度各县(区)污染物排放量计划控制指标.doc

附件2.南阳市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一览表.xls

主题词:环保 减排计划 实施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171 宛政办〔2015〕40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15-05-0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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