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南阳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对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命名核准职责。

2.取消举办全市性体育竞赛活动的审批职责。

3.取消权限内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的批准职责,转为日常监管工作。

4.取消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和登记前审查职责,转为日常监管工作。

5.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事项。

(二)下放的职责

1.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审批职责下放到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2.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职责下放到县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承接的职责

1.承接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职责。

 

2.承接省下放到市级体育部门的其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

(七)负责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工作。

(八)贯彻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负责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体育统计工作,对体育事业发展和体育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负责开展国际间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等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宣传、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群众体育科。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指导体育协会、社团工作。

(三)竞技体育科。拟订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方案;指导市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国际、国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管理监督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运动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组织协调由市承办的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四)青少年体育科。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课余训练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工作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工作。

(五)体育产业科。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指导并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拟订全市体育场馆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体育场馆的使用和维护;组织进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负责体育建设项目的统计和资金申请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体育场馆场地普查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派驻机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含纪检监察专项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市体育局承担南阳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市体育局 编制 规定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147 宛政办〔2015〕14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15-05-0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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