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提升了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消防保障。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4年度全市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高新区等6个县(区)和市财政局等11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3日

 

附 件

2014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先进县区(6个)

高新区  桐柏县  宛城区  卧龙区  南召县
西峡县

二、先进单位(11个)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卫计委
市民政局  市质监局  市工商局    市文广新局
市住建委  市规划局  市城管局

 

主题词:表彰 消防工作 先进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140 宛政办〔2015〕12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15-05-0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