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导则》、《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建〔2015〕90号),结合我市实际,就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各类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完成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2016年,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县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完成1∕3县及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的系统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其余县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任务;2018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逐步实现全市、全省和全国联网、互联互通,全面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计算机、互联网和GPS卫星定位等多种技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制定,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整合资源。本着“节俭、务实、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能,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三)因地制宜。结合各县(区)实际,加强研究分析,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注重创新和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生搬硬套。

(四)信息共享。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与城市其它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享、相互移植。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各县(区)要围绕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结合城市特点,学习借鉴国内外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合理确定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构架模式、建设内容和方法步骤,突出系统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实现突破。2015年年底前,各县(区)要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论证后,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统一标准和技术要求实施建设。市城管局负责各县(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也要相应明确系统建设的主管部门。

(二)做好基础信息数据采集和管理工作

各县(区)要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统一标准,建立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数据库。在积极整合城市各类信息资源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认真采集、分析、整理单元网格、城市管理部件、空间地理、地理编码、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数据,满足数字城管信息系统的运行需要。同时,适应提高管理水平和拓展管理范围的需要,注重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和扩展性,为各行政区域之间的系统联接预留接口,为系统升级换代预留发展空间。

(三)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

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覆盖各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的数字化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建立起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形成快捷高效的联动和互动服务方式,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数据的处理能力,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四)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考评体系

结合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合理改善管理职能,调整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新体制。着力强化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和衔接,建立健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综合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和岗位评价等方面,实现对各街道(乡镇)、社会(村组)及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积极引入社会评价,强化社会大众参与度。

(五)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的能力

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效能,加强城市管理监督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合理装备新技术、新装备,强化操作培训与实践指导,尽快掌握数字化技术、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从定时管理向全天候管理拓展,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拓展,确保城市运行中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科学实施

加强城市管理,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把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管。要认真组织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多方论证,确保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明确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把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技术保障等落实到位,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顺利推进。根据豫政〔2014〕72号文件要求,要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项目,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管委会)的目标考核体系。

(二)规范管理,创新机制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以监督评价为核心,整合行政资源,优化机构设置,着力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理顺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起部门协同、条块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补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将涉及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城市河道、静态交通和侵占道路等城市管理要素,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运行问题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施统筹监管。对现有的电子政务、交通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城市管理监控系统、公用事业监控系统、市政公用12319系统、城市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源,要积极进行整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网络系统,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三)以人为本,公众参与

要通过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强化城市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理念,全面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要运用新型监督管理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将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发现、处置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将行风热线、网络平台、媒体监督等内容纳入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当中,努力把城市管理的日常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城市管理的工作成效接受社会评判,实现执法、监督与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因地制宜,规范实施

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城市,要立足日常管理,突破传统城市管理模式的束缚,积极稳妥地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前期规划与方案论证工作。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信息管理系统基础较好的城市,要借鉴学习先进和成功经验,积极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五)立足长效,有序推进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明确发展目标,积极探索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和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进数字化,逐步构建多元性、全程性、综合性、可控性的城市管理框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逐步将数字化网络终端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积极推进“城管进社区(村组)”,充分发挥城市基层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夯实长效管理基础,形成统一规划、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局面,加快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9日

 

主题词:推进 数字化 城市管理 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348 宛政〔2015〕4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9-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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