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提升政府财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进财税与经济协调发展,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交流共享的财税管理机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63号)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治税)是税收征管和财政管理机制的重大创新,即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和规范财政管理为核心,以涉税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逐步建立以“政府领导、财税主管、信息支撑、齐抓共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有利于建立财税收入稳定增长保障机制,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综合治税是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有效途径


税收征管涉及各行各业,纳税人分布广泛,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监控机制不够健全和税务征管力量单一等问题,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税收入稳定增长。开展综合治税,可以使税务部门有效摸清税基、控管税源,堵塞征管漏洞,增加税收收入。


(二)综合治税是规范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通过建立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财税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集财税数据采集、审核、分析、评估和应用功能为一体的数据中心,可以为研究分析税收变化趋势、科学编制财政收支预算以及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创造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理财水平。


(三)综合治税是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综合治税与依法治税内在统一。《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推进综合治税,让更多的部门单位参与税收管理活动,是贯彻落实依法治税要求、强化部门协税护税义务的具体体现。


(四)综合治税是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政务活动中,实现政务信息的交流、共享和互动,是对实施“互联网 ”行动计划、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能够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国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导,以财税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涉税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掌控税源、堵塞漏洞,提升财税管理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设计、稳步实施。统筹兼顾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需要,科学设计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


2.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积极性,共同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3.明确职责、依法治税。坚持税务机关的征税主体地位,科学合理界定税务部门执法和相关部门单位协助执法的界限,在法律法规规定框架内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4.科技兴税、注重应用。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为有效处理复杂财税问题提供新手段,逐步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

5.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发挥综合治税工作优势,既抓当前,不断强化征管措施,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又谋长远,强化主动生财意识,千方百计培育壮大财源。

(三)主要目标


全市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流、互动和共享,变税务机关单一征管为多部门联动协作,初步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监督治税的良好局面,为提升财税管理水平、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支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三、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市、县两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财政、国税、地税、工信、审计和监察等部门抽调组成。各成员单位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综合治税工作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综合治税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交流综合治税情况,研究部署综合治税工作;制定综合治税措施办法,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重大问题。


(三)建立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税收征管需要和部门职责,制定涉税信息管理制度,对相关单位应提供信息的范围及涉税信息的管理使用作出具体规定,确定涉税信息的详细内容、传递时限、工作规则和纪律要求等,规范涉税信息交换的格式标准,建立涉税信息综合数据资料库,完善信息共享及分析报告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按要求向本级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涉税信息。对2014年以来的涉税数据,各相关单位要按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系统地采集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和格式随后下发。


(四)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员管理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综合治税信息员的规范管理,明确信息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督促做好涉税信息采集、报送和反馈等工作。加大综合治税信息员培训力度,保证涉税信息质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综合治税信息员,建立稳定的综合治税信息员队伍。


(五)建立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制度


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将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对各相关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作为重点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范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税职责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大力推进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


(一)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构建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成员单位之间、市县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完善综合治税信息业务处理功能,市、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负责本级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工作。


(二)优化涉税信息管理流程


围绕信息管理流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涉税信息的采集责任和使用权限,制定信息处理流程和标准,确保信息管理流程顺畅高效。在信息处理环节,要加强涉税信息的筛选、整理、审核和分析比对,及时发现疑点信息。在信息应用环节,税务机关负责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查证结果和应用效果,通过信息化治税提高征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涉税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在涉税信息接收、使用、保管和销毁等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其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确保部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加强涉税信息分析利用


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开展税收风险评估,深入查找税收征管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切实防范税收征管风险。充分挖掘涉税信息的利用价值,将涉税信息运用于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以及财政支出管理等领域,不断延伸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建立涉税信息评估分析模型,做好经济运行分析、财税收入预测和税收政策研究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重点税源管控


围绕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针对疑点信息涉及的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力度,确保税源管控的有效性。探索综合治税源头控税机制,凡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必须依法按照“先税后证(审、批)”的原则办理有关手续,构建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源头控税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确保依法征税、应收尽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


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是财税管理机制的重大创新,是确保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有效手段,是解决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必然要求,对政府提升财税治理能力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鼓励在全市综合治税统一制度框架下,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综合治税方式方法,不断开创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协调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将综合治税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综合治税工作提供保障。各级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征管主体,要加大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和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力度,完善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及时传递本单位涉税信息并加强共享信息的使用管理。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确保综合治税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运用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宣传力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综合治税工作情况,提高社会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认同和关注,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南阳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 8月1日


附 件


南阳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原永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司马恒(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谢松民(市财政局局长)
宋 彬(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孙武江(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肖海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黄 乐(市审计局局长)
徐天如(市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
成 员:刘 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乔长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 仪(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张清范(市教育局局长)
张 梅(市科技局局长)
李登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周浩然(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褚庆义(市民政局局长)
柴 钧(市司法局局长)
王吉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建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汪天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 克(市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高贤信(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志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献(市水利局局长)
王宛楠(市农业局局长)
赵 鹏(市林业局局长)
毕跃杰(市商务局局长)
苏定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明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宋 超(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振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居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畅 强(市体育局局长)
党长双(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局长)
朱吉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胜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
李绍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冠立(市畜牧局局长)
时德清(市统计局局长)
黄玉杰(市粮食局局长)
方明洋(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程相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世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刘 勤(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王炜逸(市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
靳铁栓(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丁亚平(南阳海关关长)
李 彰(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群山(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赵德旺(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白向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阳监管分局局长)
孙 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阳监管分局局长)
孙启伟(南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莉(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晓云(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谢松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运用 云计算大数据 综合治税 工作 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6-0000437 宛政办〔2016〕5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8-2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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