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工信〔 2017 〕 48 号
各县(区)工信部门、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宛财企〔 2017 〕 8 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 2016 年度企业科技创新贴息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贴息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依照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宛财企〔 2017 〕 8 号)文件有关规定组织申报(企业在提供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利息结算清单的同时另需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带验证码审计报告原件)。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
1、根据属地管理、逐级申报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工信部门、科技局、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提供资料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县(区)工信、科技、财政部门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对项目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真实性、投资及贷款的真实性分别把关负责,以县(区)为单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
2、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县(区)推荐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并提供支持名单,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共同研究确定支持项目企业名单。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县(区)要加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 5 月 10 日前分别上报市工信委 2 份,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邮箱。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63136767 nyzxqyb@163.com
市科技局:63134170 nykjsfk@126.com
市财政局:62376367 nyqyk@163.com
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南阳市财政局
2017 年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