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航空港港区(港南)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索引号:680759247/2020-0015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8-03
  • 发布日期:2020-08-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拟批复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航空港港区(港南)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航空港港区(港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航空港港区(港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

    本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境内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境内。郑州航空港港区(港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已于2016年取得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文号豫环审[2016]103号。工程中变电站位置、建设规模及新建220千伏港南变至220千伏洁云变线路工程均未发生变动。由于郑州航空港区规划需要,220千伏梦泽(明港)变--220千伏港南变输电线路走径及架设方式进行了调整。新建线路长度:新建220千伏梦泽(明港)变至220千伏港南变线路2回,线路路径长度约21.213千米,其中同塔双回架设约13.545千米,同塔四回架设约4.18千米,电缆线路约3.488千米。架设方式:架空(双回、四回)、电缆混合。线路走径:由港南变出线2回220kV电缆沿机场南路(规划)北侧向东至坡董村北侧由电缆改为双回架空线路向南至万三公路(规划)东,再由架空转为电缆向南至马家村东北部由电缆转为四回架空线路,向南至商登高速收费站南侧由四回架空线路转为双回架空线路沿万三公路(规划)东侧向南避让西尚庄村后至炎黄大道(规划)南侧转向西,至规划生物科技二街东侧,架空线路转电缆向北接入220kV梦泽(明港)变。

    本工程总投资799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的0.07%。

    1、电磁影响防治措施:

    ①输电线路采用典型化设计,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电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

    ② 对于架空输电线路,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车辆途径环境敏感点时,应通过限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等措施,有效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②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作业方式,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入工区。

    3、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生产废水集中,经过沉沙处理回用;

    ②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采取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和防治措施

    在工程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

    5、扬尘影响和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应安装使用喷淋装置,确保裸露地面全覆盖喷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现场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和湿法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建设单位在河南九域恩湃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网站(http://hp.hnepri.com/)和《东方今报》进行了本工程环境信息公示,并在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张贴公告进行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截至各次公示截止日,未收到与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土壤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61312018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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