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评审对象:
1 、批准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单位:
2 、申请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的部门(单位、高科技企业)实验室。
二、验收评审依据:
1 、南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2 、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
3 、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总结报告。
三、验收内容:
1 、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情况;
2 、实验室建设(运行)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3 、实验室建设机构设置;
4 、实验室管理及运行情况;
5 、依托单位支撑情况
6 、发展设想。
四、验收方式:
1 、申请验收的实验室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围绕上述所列验收内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建设(运行)期的建设(发展)总结报告和各项规章制度等材料;
2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在听取实验室的总结报告、实地考察和答疑后,对实验室的总体水平进行评议并提出验收专家组评审意见;验收通过后,予以批准挂牌并全面开放;
3 、依托单位(主管部门)落实解决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任命实验室主任及组成人员,批准建设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验收文件
1 、依托单位关于申请验收的报告;
2 、被验收的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总结报告;
3 、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4 、验收专家组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