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南阳市科技局概况

一、  南阳市科技局主要职责

南阳 市科技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建议和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及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市科技普及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技开发指南等;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科研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协调和指导我市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制定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科技交易市场等工作和职责。

二、 南阳市科技局构成

1 、南阳市科技局

2 、 南阳市知识产权局

3 、南阳市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心

4 、南阳市科学技术情报所

5 、南阳市微型计算机应用开发中心

6 、南阳市科技培训中心

7 、南阳市科技交流开发中心

 

第二部分

南阳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 市科技局 2017 年收入总计2720.22万元,支出总计2720.2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1815.72万元。主要原因:

1 、新增南阳市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奖补资金、南阳创业大街运营管理费等项目支出。

2 、南阳市加大了南阳市科技奖励资金的投入。

3 、人员工资和补助的变化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 市科技局 2017 年收入合计272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98.34万元; 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1.8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 市科技局 2017 年支出合计27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33万元,占28.72%;项目支出1938.88万元,占71.28%。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 市科技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98.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1.34万元,占28.95%;科学技术支出1917万元,占71.05%。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 市科技局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万,主要原因:南阳市可持发展促进中心工作需要增加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45.2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1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11.88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 年,南阳市财政局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阳 市科技局 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1 、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明细表)

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汇总表

8 、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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