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要求,南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南阳市地方税务局转请鉴定的研发项目进行了鉴定,共有 137个项目鉴定通过。现将通过鉴定的项目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3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南阳市科技局实名反映,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注明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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