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市“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科技管理部门),师范学院、理工学院科研处,农业局、卫计委办公室:  

为强力推进“两轮两翼”战略实施,在全市营造重科技创新、重人才支撑的良好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市科技工作会议上对近五年来在我市科技一线工作的突出代表进行表彰。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参照《南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条件》,“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的推荐条件为:

1. 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研究取得重大成果,带动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对推动社会发展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或者 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2.2012 年以来, 作为第一、二完成人获得过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南阳市科技进步特等奖的;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 国家重大项目、重点研发项目或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项目的 。

3.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备注:已荣获过“南阳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人员,不再作为次候选人推荐。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区各1人,理工、师院各1人,农业、卫生各1人,共20人。

三、 推荐材料

1. 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 附件材料

(1)已完成科研项目的计划任务书、验收结论(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等复印件;

(2)已获科技奖励等证书(证明)复印件;
    (3)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旁证材料复印件;
    (4)已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SCIE/EI检索报告、JCR分区等旁证材料复印件;
    (5)已出版著作封面、编者页、版权页复印件;
    (6)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7)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8)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候选人工作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 相关事项

1. 登记表及附件材料纸质一式两份,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上报。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同时邮件发送。

2. 12 月7日17:00前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3.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  涛  63138265  13937770796

徐墨涵  63138265  15603779377

邮  箱:kjjwsk@126.com
    

附件: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市科学技术局

2017 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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