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宛科〔2018〕7号

 

各 县(区) 科技局、 南阳 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南阳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科技 主管部门 , 市 直有关部门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我们制定了《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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