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宛政〔201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安全南阳”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检查、安全责任落实等工作,保障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更加深入扎实开展,市政府决定对内乡县等23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尽职尽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监管,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南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利的安全生产保障。


附件: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附 件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内乡县人民政府  唐河县人民政府  卧龙区人民政府

宛城区人民政府  西峡县人民政府  镇平县人民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市总工会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农机局  市水利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旅游外侨局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工商局

市消防支队  市体育局  市气象局


2018年3月27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8-0000425 宛政〔2018〕1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04-0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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