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协调,为使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家都能入围“科技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遴选活动,实现公开、公正、公平遴选,在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7月12日公开征集的基础上,再进行归口征集,请各县市区科技局按照宛工信联[2018]106号通知中明确的条件,进一步做好两类企业家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企业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个人信用良好,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 .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实际参与经营或管理企业5年以上。

3 .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所在企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连续达到15%以上,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突出。

5 .所在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达到60万元以上(或占销售收入2%以上),或技术改造投入达到400万元以上。

6 .所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及失信被执行案件。

7 .所在企业为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省级(含)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及智能工厂或智能车间认定或培育企业;或企业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如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二)青年企业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个人信用良好,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 .在企业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为企业接班人。

3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所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2017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连续达到15%以上,纳税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5 .所在企业经营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故及失信被执行案件。

6 .所在企业应为全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特色农业、现代金融、商贸流通、文化与旅游、现代养生等企业和入选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库的企业。

二、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对照条件,严格把关。

(二)7月12日前已向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申报过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三) 各县(市、区)科技局于8月8日前,将各类企业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kjjwsk@126.com。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63138265

附件1、“科技企业家”推荐汇总表

2、 “青年企业家”推荐汇总表

3、 南阳市“XX企业家”申报表

          附件表1,2,3


4、 南阳市“科技或青年企业家”申报材料

                 附件4


5、 《关于开展“科技企业家”和“青年企业家”遴选工作的通知》宛工信联〔2018〕106号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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