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九大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为加快我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围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加快培育农业新动能,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以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引领和推进南阳农业转型升级。
(二)发展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做大产业。根据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生态资源等因素,立足高起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培育做大区域特色优势产业。
2.坚持产业化发展,培强龙头。大力培育真正有实力、真心搞有机、真情带农民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思路,延长绿色有机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3.坚持科技创新,提升品质。充分发挥现有科技资源优势,构建以绿色循环发展为重点的农业产业体系、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全面激活农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绿色有机农业的科技含量和发展水平。
4.坚持品牌战略,打造品牌。结合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水源地地标优势和产品特色,大力培育地域特色品牌,倾力打造“生态渠首,绿色南阳”地域品牌。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绿色有机农业生产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认证绿色有机产品达到200个以上,实现产值70亿元,力争把南阳建成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京(津)地区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豫鄂陕毗邻地区有机农产品加工交易中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规划引领。 在综合分析我市气候、土壤、水体、产业发展等要素基础上,科学编制《南阳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南水北调水源地和淮河、白河、唐河等水源地保护区域,重点发展;南水北调中线渠首淅川、西峡、内乡3个县汇水区的乡镇,全域化发展;根据我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选择特色蔬菜、优质水果、优势畜禽、特色水产、茶叶、食用菌、小杂粮、中药材等八个产业,作为全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特色产业,高标准发展。各县(区)要制定绿色有机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指导本地绿色有机产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基地建设。 按照《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我市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八大特色产业,重点建设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加强支撑项目建设,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引领和带动全市绿色有机农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标准化生产。 实施标准化战略,坚持质量兴农,突出绿色、优质、安全导向,建立完善的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体系,编写《南阳市有机农业生产技术》,集成转化一批通俗易懂、实用管用、简明便捷的绿色有机农业操作技术,在所有认证的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推广应用绿色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
(四)加强科技创新。 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加快绿色有机农业自主创新,开展绿色有机农业专题科研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强绿色有机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与应用,推动“互联网 绿色有机农业”科技服务。启动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和绿色防控两大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推广“三生三诱”(即生物天敌、生态控制、生物农药和灯诱、色诱、性诱)等绿色防控措施,全面提升绿色有机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五)加强质量监管。 加强对绿色有机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时监管和产品检测,强化绿色有机产品“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风险防控意识,加大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做到绿色有机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实施追溯管理,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有机农产品率先建立全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鼓励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生产经营,实现电子化记录和精细化管理。
(六)加强品牌打造。 实施品牌战略,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为载体,巩固提升“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的品牌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申请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登记,倾力打造3-5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真正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益。支持绿色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绿色有机食品相关展会,利用媒体网络、论坛等平台,全方位进行宣传推介,扩大南阳绿色有机品牌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加强市场营销。 依托龙头企业,实行“订单生产”,使绿色有机农产品直接进超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鼓励支持绿色有机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冷链物流体系,积极开展网上交易和电子商务,推广会员制和直销配送等模式,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利用“京宛合作”平台,建立销售网络,推进农产品进京,扩大南阳绿色有机农产品在北京的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南阳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把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大领导力度,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分工。 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发改部门要把绿色有机农业项目,列入发展计划进行备案;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农业、畜牧、林业、水产等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绿色有机农产品相关标准制定、生产基地规划建设、绿色食品监管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质监和海关部门,要加强对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及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科技部门要将绿色有机农业综合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列入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要开展重大技术课题攻关研究和推广应用,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搞好技术指导;商务、供销部门要积极畅通销售渠道,开拓销售市场,推进农超对接;工信部门要积极支持绿色有机农业的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农业的推广应用;环保、粮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新闻部门要大力宣传报道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先进典型,普及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基本知识,积极推介南阳绿色有机品牌。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县(区)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支持的要求,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绿色有机农业产业;要鼓励金融部门探索农业融资抵押物的新形式,服务绿色有机农业经营主体;要推广“政、银、担”融资新模式,破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要加大绿色有机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保险服务;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的经营主体,要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上优先扶持,在生产、加工、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市、县(区)财政要建立专项资金,支持绿色有机农业发展,重点加强对生产、认证、技术和支撑项目等关键环节的奖补。
(四)强化考核激励。 各县(区)要把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和绩效考评体系,年终对基地建设、产品认证、产品销售、项目推进和财政专项资金落实等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排序,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N001-2018-0001305 | 文 号宛政〔2018〕3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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