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方城县柳河乡杨集乡古庄店乡撤乡建镇的通知

宛政办文〔2018〕14号

方城县人民政府:

《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柳河乡设立柳河镇的请示》(方政文〔2017〕3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杨集乡设立杨集镇的请示》(方政文〔2017〕68号)、《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古庄店乡设立古庄店镇的请示》(方政文〔2017〕67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柳河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13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杨集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11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方城县古庄店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8〕14号)精神,市政府同意方城县撤销柳河乡、杨集乡、古庄店乡设立柳河镇、杨集镇、古庄店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请做好撤乡建镇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方城县 柳河乡 杨集乡 古庄店乡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8-0001824 宛政办文〔2018〕1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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