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
现将《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 > 的通知》(豫集聚办 [2019]1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做好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豫集聚办[2019]1号)
2019 年 1 月 29 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
现将《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 > 的通知》(豫集聚办 [2019]1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紧组织辖区内产业集聚区做好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
附件: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豫集聚办[2019]1号)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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