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科技和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精神和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安排,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豫高企【2019】2号)要求组织申报。详细情况请登录“河南科技网”(http://kjt.henan.gov.cn)查询。

二、 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申报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网络注册填报、纸质材料提交等程序,并及时与各部门联系审核事宜,提供相关材料(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清单见附件),配合各部门完成审核。

(二)部门审核。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常年审核、定期推荐上报的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市财政局税政科、市税务局所得税科负责申报企业相关审核。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分三批确定审核结果,第一批时间为7月15日,第二批时间为9月中旬,第三批时间为10月下旬,三批审核结果本年度有效。

    (三)推荐上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审核情况,分三批推荐上报,其中第一批时间为7月17日(星期三),第二、三批时间为9月中旬和10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各司其责、通力合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加大培训培育力度,切实做好服务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协调机制,简化工作流程,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良好环境;要依法依规做好申报推荐过程中各项工作,认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确保工作程序的公正性和规范化。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中介机构须如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程进远  丁  鼎  63134965

市财政局税政与条法科         邹  莹  62376161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张  丽  67776898

    工作邮箱:nygxk @ 163.com

附件:申报企业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清单.doc


 

 

2019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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