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实施意见》(豫发〔2015〕13号),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攻坚发展,结合我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现组织2019年度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 申报指南
此次项目申报重点围绕市委政府九大专项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
高新领域主要围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光电信息、汽车零部件等产业技术领域征集项目;
农业领域主要围绕高效农田、有机农业提质增效、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畜牧养殖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向征集项目:
社会发展领域主要围绕疾病防控的临床研究、新药开发、医疗器械、资源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综合防治以及食品安全六个方面征集项目。
二、 申报条件
(一) 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技术政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能够实现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以上。
2 、能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或能够在民生公益领域形成应用示范效应。
3 、项目产业化前景良好,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项目实施内容具体明确,目标量化,可评估可考核;
4、每个单位申报不得超过1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即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2月;
5 、项目投资规模合理, 项目研发 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自筹资金 到位。
6 、企业(或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19年11月27日逾期未能结题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和条件的单位;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2 、应建有相关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或经省级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等。
3.管理规范,拥有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和研发费用筹措能力。
4. 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计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二、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均通过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二)鼓励产学研结合,支持市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行业优势龙头单位牵头申报;
(三)科技特派员主持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 南阳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 》,连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报送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把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一式七份(连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主管部门专业科室。
四、其它申报事项
材料报送时间: 2019 年12月13日前,业务科室受理初审;2019年12月16日,专业科室把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一式六份)连同本领域项目推荐表报计划科,计划科汇总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评审。过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南阳市张衡东路2016号(南阳市科技主管部门七楼)
联系方式: 高新科:63134965
农业科:63134961
社发科:63134170
计划科:63134946
财政局教科文科:62376261
计划科电子信箱: nyjhk@126.com
附件: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 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