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关于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民生物资车辆顺畅通行的通告(第二十三号)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力保障民生物资稳定供应的安排部署,落实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的应急运输A、B证通行制度,保障市域内重要民生物资运输畅通,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要的民生物资有效供给,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办理使用应急运输通行证C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应急运输通行证C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在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使用,由市指挥部统一印制、发放,适用于市内跨县市区的民生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企业调配、车不定证、每车必带、出车报备。

二、发放对象

(1)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包括肉、蛋、奶、蔬菜、瓜果、水产品、食用菌,牛、猪、羊、禽各类畜禽养殖场,水产品养殖场,饲料、兽药、屠宰生产企业,乳制品加工企业,蔬菜、瓜果种植企业,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收集申报信息)。

(2)生产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生产民生保障品的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大中型或重点工业企业,经批准新开工复工的工业企业(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收集申报信息)。

(3) 生活物资流通企业,包括粮食、食用油、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调味品的流通企业(由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收集申报信息)。

三、办理程序

由相关企业根据发放对象类别,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出申请;

县市区农业农村、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收集汇总后,分别报送对应市直主管部门;

市直主管部门对县市区相关材料审核后,报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组。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组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放通行证。

四、有关要求

1、通行证持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讲信用、守承诺,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通行证,坚决杜绝擅自打印通行证或假冒应急运输车辆、人员和企业以及其他违反规定行为,并于每天下午6:00前向所在县市区发证部门报备当天证件使用情况,由县市区相关部门收集汇总后报市直对应部门。

2、县市区对辖区内道路畅通负总责,不得采取挖断、堆土等方式阻断道路,妨碍农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等民生物资的流通。全市所有疫情防控卡点对持有通行证车辆和人员除进行体温测量、证照查验等必要的疫情防控程序外,不得阻拦其正常通行。

3、市县两级公安、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在证件发放环节要审慎核实、把住源头,跟踪了解企业通行证使用真实情况。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通行证使用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违规使用通行证等行为。

4、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问责组要对不落实本通告要求、非法阻碍通行,造成通行不畅,影响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的,全市通报,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李如举17613779955;市商务局袁铭聪1533377969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余先跃13803770128;市公安局张辽13503871266,负责受理和解决通行证使用中的相关问题。上述联系人要保持24小时畅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

附件:1、通行证监督服务电话

2、通行证式样

2020年2月10日

附件1:

通行证监督服务电话

市防控指挥部:0377—63169592

卧龙区:0377—62208180

宛城区:0377—63211169

邓州市:0377—66066630

唐河县:0377—68922509

桐柏县:0377—68272978

南召县:0377—66913286

新野县:0377—66290120/66217120

方城县:0377—67228108

淅川县:0377—69227238

内乡县:0377—65326299

镇平县:0377—65921350

西峡县:0377—69663221

社旗县:0377—67001002

示范区:0377—61166001

高新区:0377—62378369

鸭河工区:0377—66628713

官庄工区:0377—63799397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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