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科〔2017〕28号)规定,现将2020年南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时间
本次兑现申报的范围为2018年以来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创新券。请持有南阳市科技创新券且项目已经完成或阶段性完成的项目单位,于2020年10月9日至10月29日进行兑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
(一)已发放的科技创新券;
(二)南阳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书;
(三)项目总结;
(四)其它相关附件:
1. 产学研合作合同。包括合作研发项目合同、技术交易合同、检验检测合同、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
2. 创新成果证明。包括科技部门立项文件、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3. 研发活动支出情况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服务、技术成果和企业研发机构购买(租赁)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等,并提供往来银行账单。
三、申报途径
各县(区)所属企业的兑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审核盖章后报市创新券办公室;市直企业的兑现申请材料直接报市创新券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纳入科技创新券的补贴范围,对于已兑现的创新券不得重复申报或变相申报,一经发现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科技项目申报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进远 李佩洋
地 址:南阳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管理科
电 话:63134946
邮 箱:nyjhk@126.com
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