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宛政文〔2020〕64号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报批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宛城管〔2020〕2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2020年12月10日第37次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的意见,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明确项目名称为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及配套工程PPP项目,项目实施机构为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三、同意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项目社会资本方。四、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项目运作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由政府出资代表(市政府授权委托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具体承担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职责。运营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授权单位。

你局接到批复后,要按照批复和《方案》内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建成投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20-0002466 宛政文〔2020〕6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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