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0〕63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现提请任免以下9名同志的职务:
提请任命:
司马恒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孙云飞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柴钧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司仁银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宋超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提请免去:胡云生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柴钧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党长双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叶挺硕的市商务局局长职务;桂延耀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市长:霍好胜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司马恒等9人职务的议案
N001-2020-0002465 | 文 号宛政文〔2020〕6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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