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宛城区涧河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宛政文〔2021〕19号

宛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从赤虎街道办事处划出部分社区居委会设立涧河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宛区政文〔2019〕12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区设立涧河街道办事处。涧河街道办事处辖大庆、黄山、中原、华山、恒山、田李庄6个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五一路恒山社区运输南院。

二、请你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扎实做好街道办事处设立有关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此复。

2021年4月16日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宛城区涧河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21-0000818 宛政文〔2021〕1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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