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21〕4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3日

南阳市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跨省通办”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持续推进 “跨省通办”,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2021年底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市工作情况,确保13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持续优化已实现“跨省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并推动落实我市“跨省通办”特色事项,积极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与邻边接壤、劳动力集中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地区之间实现“跨省通办”。

2021年以后,其余8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跨省通办”,持续扩大我市“跨省通办”特色事项覆盖面,推动我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全面开展,服务更加成熟、精准,有效支撑区域协调发展和跨省业务协同办理,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全国、全省 “跨省通办”事项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对照《 2021年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见附件1),主动与国家部委、省级部门对接,已实现“跨省通办”的90项要逐项明确本部门负责事项的业务模式、实现路径,对于目前暂无法实现“跨省通办”的18个事项要明确完成时限,并抓紧研究改进措施,加快推动落地实施。

(二)持续推动实施我市 “跨省通办”特色事项。 在落实前期梳理的《南阳市 “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第一批)》(见附件2)中66个事项“跨省通办”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调研企业和群众跨省办事需求,梳理本系统市、县两级可以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及时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进行汇总发布。鼓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行业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跨省通办”范围。鼓励各级各部门先行先试,探索推进本级本部门有需要且有条件开展的“跨省通办”特色事项。

(三)探索点对点通办。 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体育委、医保局、公积金中心等各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我市企业开办、外出人员旅居养老、婚姻生育、就业创业、医疗社保、子女入学、公积金等服务需求,主动与外省有关地市对接,探索开展点对点 “跨省通办”,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点对点通办情况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鼓励各县(市、区)自主开展与邻边接壤、劳动力集中输入输出、东西部协作地区的点对点“跨省通办”,率先推动一批通办事项落地。

(四)强化实体大厅能力建设。 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要设置 “跨省通办”服务窗口(或专区),按照“全程网办”或“异地代收代办”模式,打破属地管理限制,配备专门设备和专职人员,提供咨询辅导、材料接收、结果反馈等服务,在大厅醒目位置公布“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咨询电话、办事指南等信息,提供便捷的物流和支付渠道。对于“全程网办”事项,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对于“异地代收代办”事项,申请人可在“跨省通办”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聚焦市场监管、社保、医保、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可实现自助办理的民生类、证明类、公共服务类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推动实现政务服务“自助通办”。

(五)加强网上服务支撑。 根据全省统一开发建设的 “跨省通办”应用管理系统和网上服务专区,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通办事项展示和网上申报、服务搜索、精准推送、办件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好差评”等功能。强化数据共享,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跨省通办”事项,梳理形成数据共享需求清单。数据管理部门要按照“应享尽享”原则,及时、准确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数据使用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数据规范、安全使用。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可以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全市政务服务 “跨省通办”的统筹调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跨省通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政策、业务、系统、数据支持力度,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做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 紧扣 “跨省通办”改革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跟踪督促,对改革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营造宣传氛围。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宣传 “跨省通办”改革成果,不断提升“跨省通办”知晓度和满意度,让广大企业和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附件: 1. 2021年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清单

2. 南阳市“跨省通办”特色事项清单(第一批)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政务服务 实施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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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21-0001188 宛政办〔2021〕4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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