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 2021 〕 30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在 2020 年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奋力拼搏、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为完善全市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在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普查人员的工作热情,经河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和逐级推荐、审核,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阳市卧龙区统计局等 50 个单位“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袁辉等 150 名同志“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统计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实现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1.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2021年12月28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第七 人口 普查 先进个人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1-0001358 宛政〔2021〕3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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