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宛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利用南水北调水源的批复

宛政文 〔 2022 〕 2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宛城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利用南水北调水源的批复

宛城区人民政府 :

你单位《关于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利用南水北调水源的请示》(宛区政文〔2021〕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使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7号口门取水方案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工程取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

二、原则同意你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暂按2500万 立方米 /年的需水规模,使用我市中心城区南水北调水量指标开展前期工作。

三、你区应先行开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以2025年为水平年,对该项目2500万 立方米 /年的需水规模进行论证复核。项目所需南水北调水量指标以审批水量为准。到2022年底,根据各县(区)南水北调水量指标消纳执行情况,以及该工程经批准的取水规模,再行研究具体调整方案。

四、你区应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控南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对接洽谈,解决项目规划布局等相关事项,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五、你区在接到本批复后,应按照你区制定的推进计划,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2年底具备开工条件。

2022年1月13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宛城区 城乡一体化 供水 利用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078 ​宛政文〔2022〕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1-2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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