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2〕1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阳市“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30日
南阳市“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南阳地标性文化品牌,增强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阅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市委、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诸葛书屋”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全国重要的文化高地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中心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坚定文化自信,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南阳”,为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南阳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提出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工作要求,坚持“紧贴群众需求、突出地方特色、科学规划实施”的理念,突出书屋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南阳特色的“诸葛书屋”(以下简称书屋),努力塑造南阳历史文化名城亮丽名片。建成后的书屋将依托南阳市图书馆建立书屋智慧管理系统和周转书库,融入全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入全国城市书房合作共享机制,实现“全市一张网、服务全覆盖”,努力打造功能齐全、便民利民、温馨舒适的智能化阅读空间。2021-2024年,中心城区每年书屋建设任务不少于10个,至2024年底,中心城区建成书屋50个以上。其他各县(市、区)可依照辖区常住人口、城区面积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每年建设任务不少于2个。
三、建设要求
(一)布局选址。书屋选址遵循普惠均等原则,根据服务半径或服务人口数量,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长远发展、合理布局;书屋选址要与现有公共图书馆、民营书店资源形成错位布局,学校周边、游览区、广场、公园、游园、车站、商业圈、居民聚集区等重点区域要重点设置。
(二)设施资源。中心城区每个书屋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合适位置可以建设300平方米以上,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设不低于150平方米的书屋。书屋外观设计应结合所在区域的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图书阅读、便民服务等内部功能区域要布局合理;配置安全监控系统、出入人脸识别系统和防盗门禁,并与公共安防系统联网;可借阅图书不少于5000册;配置自助图书借阅机、自助办证机、电子书阅读机和图书自动消毒机等图书借阅相关设备;具备通水、通电、通网等条件;原则上应配备卫生间。
(三)管理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书屋运营管理,支持文化志愿者参与书屋服务。书屋建立公众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设立读者意见箱和服务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设标准。书屋建设以新建或现有公房改建为原则,结合南阳历史文化名城特点,融入现代建筑理念,注重绿色、环保、低碳、科学设计,打造一批有特色、高品位、功能齐全、能够反映我市发展风貌的书屋,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示范性作用。
书屋建设实行“四个统一”:名称标识统一,统称为“诸葛书屋”,设计全市统一的形象标识;开放时间统一,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具体开放时间随季节变换适时调整,部分书屋可以尝试24小时阅读服务;图书加工标准统一,每年图书册数更新率为15%;设备技术标准统一,统一配备安全监控系统、出入人脸识别系统、防盗门禁及图书借阅相关信息化设备等。
(五)建设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共建共享”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书屋的建设、管理、使用、运行、维护。书屋图书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把关社会捐赠图书,禁止侵权盗版图书或其它各类非法出版物进入书屋。书屋资产要根据不同权属,明晰产权,属政府投资部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由书屋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登记造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四、任务分工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市书屋建设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加快落实书屋建设任务;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书屋建设对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丰富我市文化内涵和提升文化品位的重要意义;选树全民阅读先进典型,营造浓厚书香氛围。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书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中心城区建成书屋的验收;制定运行管理服务方案,健全书屋管理规章制度;对书屋的服务绩效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完善书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供书屋图书及设备采购目录,做好图书机读编目数据加工指导工作;组织对书屋运营管理服务人员培训、考核等。
市财政局:负责中心城区书屋建设和运行费用奖补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将书屋建设纳入国土空间长短期规划,牵头做好书屋建设、选址、布局、外观效果设计等工作;配合提供新建书屋原始坐标、现状图、红线图等相关数据信息。
市公安局:将书屋日常安全工作纳入安防体系,做好安全保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书屋建设审批等工作,为书屋建设提供支持。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书屋周边环境治理,为书屋提供良好外部环境;负责为位于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书屋选址和进场建设管理提供支持。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书屋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装修及书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积极推动落实。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书屋建设是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是传统阅读阵地向现代阅读的延伸和有益补充,也是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新型服务载体。为加快推进全市书屋建设,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文化旅游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书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书屋建设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书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把“四个统一”标准关,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及时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书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激励机制。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对中心城区验收合格的书屋按照每个30万元进行奖励;每年对中心城区每个书屋奖励5万元运行费用,用于书屋管理服务、图书更新、活动开展等,不足部分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解决。其他县(市、区)可参照中心城区标准,制定激励措施,推动本地书屋建设和运行服务管理等。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书屋建设在保障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助推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支持、积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 南阳市“诸葛书屋”建设导则
相关文件: 关于《南阳市“诸葛书屋”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建设实施方案 的通知
N001-2022-0000207 | 文 号宛政办〔2022〕1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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