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2〕2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9日
相关文件: 《南阳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 现代化规划》政策解读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十四五 振兴 兴和 农业农村 现代化 规划 的通知
N001-2022-0000248 | 文 号宛政办〔2022〕2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4-22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