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宛政办〔2022〕2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政府立法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切实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和效果,为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承担规章草案起草和调研工作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制定方案,明确进度,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对列入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的,相关起草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专家论证等工作,充分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统筹协调和审查把关作用,努力提高送审稿质量,按时提交正式送审文件、部门集体讨论会议记录、政府规章草案文本、起草说明、参阅资料对照表及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具体审核意见等相关材料,并协同市司法局做好政府审查阶段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中修改及沟通协调等工作。对列入立法计划调研项目的,相关起草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调研论证,形成调研报告。

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明确阶段任务和进度安排,及时跟踪立法计划落实情况,高质高效推进立法工作有序开展。要完善立法程序,加大合法性、规范性、协调性审查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反馈。

2022年5月13日

南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

一、市政府规章正式项目(共2件)

序号

名称

类别

起草单位

起草报送时间

1

《南阳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制定

市消防救援支队

7月

2

《南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制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月

二、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共2件)

序号

名称

类别

起草单位

1

《南阳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制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南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制定

市城市管理局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2022 立法 计划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298 宛政办〔2022〕2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5-2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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