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头雁效应 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政府关于河南省头雁企业培育方案精神,我市按照河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申报项目奖补资金,支持项目落地,助力企业发展,切实发挥企业头雁效应。1.申报主体:头雁企业奖补资金申报主体为河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80 家 2021 年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2.奖补依据:依托头雁企业申报的有关财务数据。3.奖补对象:第一类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10 亿元,20 亿元,30 亿元。40 亿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含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头雁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400 万元;第二类为传统产业。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 50 亿元、100亿元、500 亿元、1000 亿元的钢铁、化工、建材、装备、汽车、轻纺、食品产业头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2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奖励。期间每上报 100 亿元台阶,再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我市进入省头雁企业 2 家企业符合奖补条件,共申报奖补资金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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