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阳市“人才飞地”建设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诸葛英才计划 2.0 ”, 积极实施人才引进战略, 根据《南阳市 “人才飞地”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宛科〔2022〕 14号),现将2022年度 南阳市 “人才飞地” 建设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评审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期间。

(二) “人才飞地”注册(合作)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二、组织实施

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初评, 11月15日前上报初评结果。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会议评审、网上公示,对无异议的评审结果反馈至受理地科技部门,由受理地科技部门报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孵化型 “人才飞地”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对设立的“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合作建设的,母体公司股权占比51%以上),固定场地不少于2000平方米,实施直接运营和管理,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措施。

3、拥有企业孵化的管理人才和专业队伍,孵化专业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60%以上。

4、拥有自主研发、成果转化、新产品孵化等活动必需的专业科研设备、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投入“人才飞地”建设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入驻企业不低于10家,初建时期,每家企业与不少于1家当地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创新型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协议。

6、在我市落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以上。

(二)科研型 “人才飞地”的条件

1、申报单位为我市规模以上企业。

2、企业对设立的“人才飞地”拥有实际控制权(合作建设的,母体公司股权占比51%以上)。研发方向和母体公司主营业务一致,并实施直接运营和管理,固定场所不少于200平米,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保障措施。

3、拥有不少于5-7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拥有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的基础和经验,其中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4、拥有自主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活动必需的专业科研设备、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投入“人才飞地”建设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初建时期,与不少于1家当地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协议。

6、每年组织研究新课题不少于2个,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1个。

四、申报材料内容

(一)网上填报

登录诸葛英才智慧服务平台(网址 http://zgycjh.cn),进行单位注册 →政策申报→在线申报 ,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5日24时,上传材料不超过200M。

(二)申报材料。

1. 主件: 《南阳市 “人才飞地”建设申报 表》。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要求填报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文字描述准确、客观。

2. 附件 (编制目录、页码):

( 1) “人才飞地”所在地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人才飞地”场所证明复印件;

( 3) 研发团队(专业管理队伍)成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 4)“人才飞地” 投资、占股(合作建设的,母体公司股权占比5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

( 5) 合作项目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原件;

( 6)科研设备清单 复印件;

(7)申报书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材料装订顺序: 按照《南阳市 “人才飞地”建设申报 表》、附件的顺序排列,左侧装订,胶装;

3、材料报送: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报送,于2022 年 1 1月15号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PDF格式)报送南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纸质材料、电子版和网上填报内容应完全一致。

联系人:袁廷海、徐墨涵

联系电话: 0377-63138265

监督电话: 0377-63176300

电子邮箱: kjjwsk@126.com

附件:

1.南阳市“人才飞地”建设申报表(科技研发型)

2.南阳市“人才飞地”建设申报表(企业孵化型)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9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