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推动我市更多优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规范经营、发展壮大,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市金融工作局进行深入研究,借鉴吸纳其它先进地市经验,起草了该《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企业上市目标任务。
二、起草依据
1.《河南省推进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61号);
2.《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通知》(宛政〔2021〕13号)。
三、考核目标
从2023年起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区进行企业上市工作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除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保区外的15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1家上市企业(指在境内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香港、新加坡、美国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3家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备企业、3家进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四、考核任务
考核任务分为五大部分。一是挖掘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二是提升“绿色通道”服务质效。三是深化资本市场培训。四是积极开展资本对接。五是强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五、意见协调情况
《考核办法》征求了18个县(市、区)和22个市直部门的意见,有3个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的意见全部采纳,市科技局提出的意见部分采纳。同时,征求了各位市委常委、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的意见。《考核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7月27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8月26日市委第38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加强 工作考核 办法
N001-2022-0000663 | 文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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