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2〕5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南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经省司法厅复核同意,市政府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第二届南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
鲁文明 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
邱海涛 南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云飞 南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龚 超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秘书长:
孙世远 南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副秘书长:
王应强 中共南阳市委党校原政治和法律教研室主任(驻会)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 杭 南阳市房地产商会秘书长、南阳市人防协会会长
马元欣 南阳市人大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南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志文 南阳市人大代表、南阳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南阳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任、河南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应强 中共南阳市委党校原政治和法律教研室主任
王献忠 南阳市人大代表、市工商联副主席、中国连锁协会成员、南阳万德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孙世远 南阳市司法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吴 允 南阳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杨现志 南阳市政协常委、河南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委员会执委、南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新律律师事务所主任
姜 江 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谢 涛 南阳市政协委员、南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河南震世律师事务所主任(驻会)
魏剑理 南阳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22年9月18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聘任 第二 南阳 委员会 成人 的通知
N001-2022-0000670 | 文 号宛政文〔2022〕5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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