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客观准确评价市级政务服务部门工作实绩,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南阳市大抓落实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南阳市工作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参考先进地区做法,结合南阳实际,拟订了《办法》。

二、文件的基本框架及内容

《办法》包括正文和附件,正文由总则、评价对象和方式、评价内容及计分办法、评价结果运用、附则五个部分组成,附件为参与评价和排名的窗口单位名单。

(一)总则。开展政务服务效能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助力南阳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评价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评价推动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

(二)评价对象和方式。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市本级政务服务效能评价主体,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效能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入驻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34个单位和仅入驻网上平台不派驻人员的13个单位(月均业务量不足5件或业务涉密、场地限制等情况)。

实行“周考评、月排名”制度,每周对入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一次考评,每月将周考评结果汇总后进行排名;对入驻政务服务网未入驻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不参与排名,但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直接列为最后一名。

(三)评价内容及计分办法。评价内容主要涵盖8个方面:政务服务集约化(15分)、审批效率高效化(15分)、业务办理标准化(15分)、政务服务便利化(15分)、企业群众满意度(30分)、岗位行为规范化(10分)、创新服务加分项(10分)、一票否决事项,共计110分。

评价指标实行动态调整。为更好对标先进争创一流 ,激励窗口单位争第一、做唯一,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先行先试、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南阳实际和外地先进做法,科学设置动态评价指标并提前向窗口单位发布评价要点,引导窗口单位对标达标、争先创优。

(四)评价结果运用。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排名结果纳入督查积分排名。每月5日召开市四大班子参加的政务服务效能评价排名讲评会,通报排名情况,对排名前两名的单位授予流动红旗“骏马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典型发言,分管市领导作经验介绍,对排名最后一名的单位发流动黑旗“蜗牛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分管市领导作整改发言。连续三次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优先推荐晋职晋级,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单位,扣除本单位三个月平时考核奖或文明奖,取消本单位及派驻工作人员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五)附则。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服务效能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政务服务 服务效能 评价 办法 试行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683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9-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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